一、债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
债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其一,债权转让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如禁止转让的债权进行转让等。其二,债权转让协议损害了国家、集体或第三人的利益,比如涉及公共利益的债权转让未经相关部门批准。其三,受让人不具备受让债权的资格,例如非依法设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等。其四,债权转让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导致协议可撤销,若未被撤销则无效。其五,债权转让的通知未送达债务人,债务人未知晓债权转让的事实,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可能被认定为无效。
二、债权转让协议有哪些无效的情形
债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存在《民法典》规定的合同无效情形,如一方以欺诈、胁迫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第三人利益等,债权转让协议也会无效。
2.根据合同性质不得转让的债权进行转让,协议无效。例如基于特定人身关系产生的债权,像抚养费请求权等。
3.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
4.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债权转让,协议无效。比如最高额抵押担保的主合同债权在债权确定前转让的,除非另有约定,否则转让无效。
若债权转让协议存在上述无效情形,当事人可请求法院确认协议无效,恢复到协议签订前的状态。
三、债权转让协议必须三方签字才生效吗
债权转让协议并非必须三方签字才生效。
根据法律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应当通知债务人,未经通知,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债权转让协议一般只需债权人与受让人双方签字即成立并生效。通知债务人这一行为会对债务人产生效力,使其知晓债权已转让,应向新的债权人履行义务。
所以,债权转让协议的生效不以三方签字为必要条件,关键在于债权人与受让人达成合意并签署协议,同时及时通知债务人。不过,在实际操作中,为避免纠纷,有时也会让债务人在债权转让协议上签字确认知晓转让事宜。
当探讨债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有哪些时,除了文中提及的常见无效情形外,还有一些细节值得关注。比如,如果债权转让损害了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协议也会被认定无效。另外,存在恶意串通,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来进行债权转让的,同样无效。倘若转让的债权本身并不存在,这种虚构债权的转让协议自然也是无效的。你是否在债权转让协议方面遇到过疑惑呢?若对债权转让协议无效的情形、无效后的处理方式等还有疑问,不要迟疑,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律师将为你提供精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