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辩护人提供材料都是当证据提交吗
辩护人提供的材料,不都能当证据交。证据得有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能证明案件情况。
像能表明嫌疑人不在现场的证人话、监控视频,要是符合这些要求,经法定程序查实,就能交法庭当证据。
不过有些材料,像法律研究资料、学术观点,只是帮法庭理解法律问题,不是直接证明案件事实,不算证据。
所以辩护人提供材料时,会分清哪些能当证据,哪些仅供参考。
二、辩护人提交的材料都能当作证据吗
辩护人提交的材料不一定都能当作证据。证据需具备客观性、关联性和合法性。
若辩护人提交的材料符合上述特性,比如是真实发生的事实记录、与案件争议事实有直接关联、来源及形式合法等,可作为证据。例如,证人证言、书证等。
但如果材料不满足这些条件,就不能作为证据。像纯粹的主观推测、与案件无关的内容等。而且,证据还需经过法庭质证等法定程序,经法庭审查属实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所以,不能一概而论地认为辩护人提交的材料都能当作证据,要依据具体情况及证据规则来判定。
三、辩护人提交材料怎样才能成为证据
辩护人提交的材料要成为证据,需满足一定条件。首先,该材料来源要合法,通过合法途径收集,如依法调查、当事人提供等,严禁通过非法手段获取。其次,要与案件事实相关联,能够证明案件的某方面情况,比如对被告人有罪无罪、罪轻罪重有证明作用。再者,需具备客观性,是真实存在而非伪造、篡改的。
在庭审等程序中,辩护人应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提交材料,并经法庭质证等环节。若法庭审查认为该材料符合上述证据的“三性”要求,就可能被认定为证据,对案件的认定和裁判起到相应作用。未经法庭质证等法定程序的材料,一般不能直接作为定案证据。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辩护人提供材料能否作为证据使用,有着严格的界定标准。正如前文所述,证据需具备关联性、合法性、真实性且能证明案件情况。那么在具体的案件操作里,如何准确判断一份材料是否满足这些特性呢?不同类型的案件又会在证据的认定上有哪些特殊之处呢?这些问题都值得我们深入思考。若您对辩护人提供材料转化为证据的相关事宜,如证据判断标准的细化、不同案件证据认定的差异等仍有疑问,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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