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属于故意伤害无罪
以下几种情况可能导致故意伤害被认定无罪:
一是正当防卫。当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为保护自身或他人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而采取的必要防卫行为,即便造成侵害人伤害,只要未明显超过必要限度,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例如,面对正在持刀行凶的歹徒,将其打伤。
二是紧急避险。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比如为躲避失控车辆而推搡他人致其轻伤。
三是意外事件。因不能预见、不能抗拒的原因导致他人受伤,行为人主观无故意或过失,不构成犯罪。如在正常活动中因不可预见的意外导致他人受伤。不过实践中对这些情形的认定需结合具体事实、证据严格审查判断。
二、什么情况属于特殊的受贿罪
特殊受贿罪主要包含以下几种常见情形:
一是斡旋受贿。国家工作人员利用本人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的,以受贿论处。
二是利用影响力受贿罪。国家工作人员的近亲属或者其他与该国家工作人员关系密切的人,通过该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或者利用该国家工作人员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请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请托人财物或者收受请托人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较重情节的;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或者其近亲属以及其他与其关系密切的人,利用该离职的国家工作人员原职权或者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实施前款行为的。
三、什么情况属于另行起诉的情形
另行起诉是指在法院审理的案件中,当事人就同一事实另行提起新的诉讼。常见情形如下:
一是基于不同法律关系。比如在合同纠纷中,一方基于违约主张赔偿后,又发现对方存在侵权行为,可就侵权事实另行起诉。因为违约与侵权是不同法律关系。
二是诉讼请求不同。案件审理过程中,当事人有新的诉求,且该诉求与原案件诉求在性质、内容上差异较大,不能在原诉讼中一并处理,此时需另行起诉。
三是新增当事人。原诉讼中遗漏必要共同诉讼人,或发现与案件有利害关系的新主体,在符合条件时,相关主体可另行起诉主张权利。
不过,另行起诉要注意不能违反“一事不再理”原则,且需在诉讼时效内进行 。
在探讨什么情况属于故意伤害无罪时,我们知道正当防卫、紧急避险等特定情形下实施的伤害行为可能不构成故意伤害罪。比如,当面临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为保护自己或他人人身安全而采取的必要防卫行为,即便造成对方伤害,也无需承担罪责。此外,在一些特殊的意外事件中,如果伤害的发生并非出于故意,且行为人无法预见、不可避免,也可能不被认定为故意伤害。你是否对这些特殊情况与故意伤害无罪的界限存在疑问呢?若还有关于故意伤害无罪的其他困惑,比如如何准确界定正当防卫的条件等,欢迎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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