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侵占罪成立的前提是什么
1.行为人得抱着非法把东西占为己有的心思。就是心里清楚自己没权利占有别人的东西,却偏要把它弄成自己的。
2.被占有的得是别人的东西,像动产、不动产之类的都算。
3.行为,要么是把别人委托自己保管的东西偷偷占为己有,要么是把别人不小心忘在那或者藏在那的东西占为己有。“代为保管”就是因为委托、租赁等合法的事儿才占有别人的东西。
4.得有一定的数额才行。侵占罪要求占有的东西数额得达到某个标准,不过具体的数额标准在不同地方可能不太一样。
总之,必须得把这些前提条件都满足了,才有可能构成侵占罪。要是不了解具体的案件情况,那可没法准确判断到底构不构成侵占罪。
二、侵占罪判定需满足哪些法律要件
侵占罪判定需满足以下法律要件:
客体要件
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包括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他人的遗忘物或埋藏物。
客观要件
表现为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或者将他人的遗忘物、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数额较大”的标准各地规定有所不同。“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体现了非法占有目的。
主体要件
一般主体,即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
主观要件
主观方面为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的目的。
需注意,侵占罪是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被害人需自行向法院提起刑事自诉。
三、构成侵占罪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侵占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的行为。构成该罪需满足以下条件:
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财物的所有权,犯罪对象为他人交给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和埋藏物。
客观要件:表现为将他人交由自己代为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还。数额较大的标准,各地规定略有不同。
主体要件:一般主体,凡年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可构成本罪。
主观要件:主观方面必须出于故意,即明知属于他人交与自己保管的财物、遗忘物或者埋藏物而仍非法占为己有。
侵占罪属于告诉才处理的犯罪,即被害人告诉才处理。
在探讨侵占罪成立的前提是什么时,我们了解到关键要点。侵占罪成立不仅要求行为人合法持有他人财物,还需具备拒不退还或拒不交出的行为。在此基础上,还有一些相关情况值得注意。比如,如果在侵占过程中产生了其他衍生行为,像对财物的不当处置导致价值受损等,是否会影响侵占罪的认定。还有,当涉及多人对同一财物存在争议时,如何判断是否构成侵占罪。如果您对侵占罪成立前提的这些拓展内容,或者对侵占罪的其他法律问题仍有疑问,不要错过获取专业解答的机会。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将为您详细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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