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判决不准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
一般情况下,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诉讼费由原告承担。
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在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中,原告方作为启动诉讼程序的一方,通常被视为败诉方,所以需承担诉讼费。不过,实践中也存在特殊情况,比如法院根据具体案情,认为双方都有一定过错等,可能会对诉讼费的承担作出不同安排,但这属于较为少见的情形。
二、判决不准离婚时律师费是否也由败诉方出
在我国,一般情况下,律师费由聘请律师的一方自行承担,即便在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中,也遵循此原则,通常不会判决败诉方承担胜诉方的律师费。
不过,存在特殊情形。若夫妻双方在婚前或婚内有关于律师费承担的有效书面约定,那么按约定执行。另外,若法律明确规定某些案件中律师费可由败诉方承担,而离婚案符合相关规定,也可能由败诉方承担。但目前离婚纠纷并不在这类法定情形中。所以,判决不准离婚时,若无特别约定或法定情形,律师费由聘请律师的一方自己支付。
三、判决不准离婚时律师费是否也由败诉方担
一般情况下,在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中,若没有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律师费通常由委托律师的一方自行承担,而非由所谓“败诉方”承担。
在我国,除了少数法律明确规定律师费可由败诉方承担的情形(如知识产权侵权等案件),以及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律师费承担方式的情况外,法院不会轻易判决败诉方承担对方的律师费。离婚案件并不在法定由败诉方承担律师费的范围内,且通常离婚诉讼双方也不会有关于律师费承担的特别约定。所以,即便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委托律师的一方要自行支付所委托律师的费用。
在探讨判决不准离婚诉讼费由谁承担时,除了明确该费用的承担主体,还有相关联的问题值得关注。一般情况下,判决不准离婚,诉讼费通常由原告承担,但具体还需结合实际案件情况来确定。而与之紧密相关的是,如果后续原告再次提起离婚诉讼,诉讼费又该如何处理呢?再次起诉时,诉讼费的缴纳和承担规则依然要依据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形判断。要是你在判决不准离婚诉讼费承担以及再次起诉诉讼费等方面存在疑问,想深入了解其中的法律细节,别错过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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