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情况适用取保候审保证人
适用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情况主要有: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保证人需与本案无牵连,有能力履行保证义务,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若符合上述条件,可作为取保候审的保证人,为被取保候审人提供担保,确保其在取保候审期间遵守相关规定。
二、不适用取保候审保证人的情况有哪些
根据《刑事诉讼法》及相关规定,以下情况不适用取保候审保证人:
首先,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人不能担任,如未成年人、精神病人等,因其无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和履行保证义务。
其次,有固定的住处和收入是保证人的必要条件,无固定住处或没有稳定收入来源的人不符合要求,因为其难以履行监督和报告义务。
再者,可能影响案件公正的处理的人不能担任保证人,例如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利害关系且可能妨碍司法活动的人。
最后,在取保候审期间曾有过违反保证义务记录的人也不适用,因其过往表现显示可能无法切实履行保证职责。
三、哪些情形下取保候审可不用保证人
根据《刑事诉讼法》,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时,可选择提出保证人或交纳保证金,二者选其一,并非必须用保证人。
具体而言,若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能交纳足够数额保证金,就可不用保证人。司法实践中,对于经济状况良好、有能力提供保证金且符合取保候审条件的嫌疑人、被告人,往往采用保证金形式取保候审。比如一些经济犯罪案件,嫌疑人资产充足,可通过交纳保证金获得取保候审机会。保证金起点数额为一千元,具体数额综合考虑保证诉讼活动正常进行的需要、犯罪嫌疑人或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案件情节与性质等因素确定。
当探讨什么情况适用保证人时,我们知道在一些特定的法律场景下它有着重要作用。比如在刑事诉讼中,对于一些犯罪情节较轻、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嫌疑人,或者虽然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但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就可以适用保证人保证的方式。这能让嫌疑人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在等待审判过程中相对自由地生活。若你还想进一步了解在不同案件类型中适用保证人的具体细节,或者对保证人与被保证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存疑,那就赶紧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吧,专业法律人士将为你详细解答。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