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条件包括哪些内容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条件严格。首要的是得符合逮捕条件,就是嫌疑人、被告人的行为构成犯罪,达到该逮捕的程度。
存在特殊情形:
患重病生活不能自理,防止羁押加重病情。
怀孕或哺乳婴儿的妇女,保障孩子健康。
是生活不能自理者的唯一的扶养人,不影响被扶养人生活。
案件特殊或办案需要,指定居所更合适。
羁押期到但案件未结。
涉嫌国安、恐怖活动犯罪,住处执行有碍侦查,经上级公安批准,可在指定居所执行,但不能在羁押、办案场所。
二、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期间权利保障有哪些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是一种限制人身自由的强制措施,被监视居住人享有以下权利保障:
1.人道主义保障:不得在羁押场所、专门的办案场所执行,应提供基本生活条件,保障正常生活休息。
2.通知家属权:除无法通知的以外,应当在执行监视居住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监视居住人的家属。
3.聘请律师权:被监视居住人有权委托辩护人,在侦查期间,只能委托律师作为辩护人。
4.申诉控告权:对司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法采取监视居住措施的,有权提出申诉或控告。
5.折抵刑期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三、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适用期限是多久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规定,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应当折抵刑期。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
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在此期限内,司法机关需根据案件侦查、审查起诉和审判的进展情况,依法决定是否继续采取该强制措施或变更为其他措施。若超过法定期限,被监视居住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或者辩护人有权要求解除。在执行过程中,也要保障被监视居住人的合法权益。
当我们探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条件包括哪些内容时,除了已解答的核心条件外,还有一些与之紧密相关的情况值得关注。比如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如何计算,在这期间犯罪嫌疑人的权利保障又有哪些。监视居住的期限是可以折抵刑期的,被判处管制的,监视居住一日折抵刑期一日;被判处拘役、有期徒刑的,监视居住二日折抵刑期一日。而在权利保障方面,犯罪嫌疑人依然享有委托辩护人的权利等。如果您对指定居所监视居住的期限计算、权利保障等相关问题存在疑问,别错过专业法律指导。赶快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获取精准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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