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检察院多久才会移交法院起诉案件
通常,检察院对监察、公安机关移送起诉案,1个月内做决定。重大复杂的能延长15日。嫌疑人认罪认罚且符合速裁条件,10日内决定,可能判超1年有期徒刑的可延至15日。
审查起诉时,若需补充侦查,可退回公安机关,以2次为限,每次不超1个月。补查完移送后,检察院重新算审查起诉期。所以移送法院起诉时间依案件情况而定。
二、检察院移交法院起诉案件有无时间限制
检察院移交法院起诉案件有时间限制,此即审查起诉期限。
一般情况下,人民检察院对于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作出决定。如果犯罪嫌疑人认罪认罚,符合速裁程序适用条件的,应当在十日以内作出决定,对可能判处的有期徒刑超过一年的,可以延长至十五日。
对于重大、复杂的案件,可以延长十五日。另外,若出现改变管辖的情况,从改变后的人民检察院收到案件之日起计算审查起诉期限。补充侦查的案件,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
三、检察院不起诉案件是否需经法院判定
检察院不起诉的案件无需经法院判定。
根据《刑事诉讼法》规定,不起诉是检察院对刑事案件进行审查后,认为不具备起诉条件或不适宜提起公诉所作出的决定。它分为法定不起诉、酌定不起诉和证据不足不起诉。
法定不起诉适用于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等情形;酌定不起诉是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或者免除刑罚的;证据不足不起诉是指经过补充侦查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
法院判定是在检察院提起公诉后,对案件进行审理并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而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意味着诉讼程序在检察院阶段终止,不会进入法院审判环节。所以,检察院不起诉案件不必经法院判定。
当探讨检察院多久才会移交起诉案件时,除了这个核心问题,与之紧密相关的还有其他情况。比如,如果案件在审查起诉阶段需要补充侦查,这就会影响移交起诉的时间。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每次补充侦查的期限是一个月,补充侦查完毕移送人民检察院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期限。另外,对于一些重大、复杂的案件,检察院可以延长审查起诉的时间。如果你在实际遇到案件时有关于补充侦查对移交起诉时间的影响、延长审查起诉期限的具体规定等问题,别担心。点击网页底部的“立即咨询”按钮,专业法律人士会为你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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