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挪用公款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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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5.05.09 · 2149人看过
导读: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擅自将公款挪作私用的犯罪行为。此种犯罪的主体只能是国家工作人员,并且通常情况下,要求其具有非法占有该财产的目的,或者在实施挪用行为后的三个月内未能归还涉案款项。相较而言,侵占罪则是针对非国家工作人员的犯罪行为,他们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或者是非法占有他人遗忘物、埋藏物据为己有。
挪用公款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一、挪用公款罪与侵占罪的区别是什么

对于挪用公款罪这一犯罪形式,其主要涉及到的情形是国家工作人员运用自身职务上所享有的便利条件,擅自将公有财产挪用于个人用途。在这个过程中,犯罪主体必须是具有特殊身份的国家工作人员,而且通常还需要证明他们存在着非法占有公款的主观意图,或者是在挪用后的三个月内未能及时归还。

然而,侵占罪却与之大相径庭,它涵盖了非国家工作人员将他人委托自己保管的财物,以及通过不合法手段获取他人遗失物或者埋藏物并据为己有的情况。在这种情况下,犯罪主体是非国家工作人员,并且通常要求涉案财物已经处于行为人的实际掌控之中。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

"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是挪用公款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挪用公款数额巨大不退还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二、挪用公款罪追诉时效从什么时候算起?

关于挪用公款罪的诉讼时效,是从该违法行为首次发生之时开始起算;

倘若在后续阶段中存在持续性挪用公款的情况,则需自最后一次挪用公款行为终止之日起重新计算。

另外,挪用公款罪的追诉期还需根据可能被判定的最重刑法来具体设定,分以下三种情况分别进行讨论:

(1)如若法定最高刑罚不超过五年的有期徒刑,那么经过五年后该犯罪行为便不再具备追溯效力;

(2)若其法定最高刑罚介乎于五年至十年有期徒刑之间,那么在历经十年之后这种行为便失去了追溯权;

(3)至于法定最高刑罚为十年或以上有期徒刑的情况,为了确保法律的公正性与权威性,其追诉期限必须要等待十五年之久才会失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八十九条

追诉期限从犯罪之日起计算;犯罪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犯罪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

在追诉期限以内又犯罪的,前罪追诉的期限从犯后罪之日起计算。

三、挪用公款罪怎么可以判拘役

对于挪用公款罪处以拘役的判罚情况,主要是根据犯罪行为的严重程度和情节来做出判断的。

若是挪用公款归个人私用并从事非法活动时,通常而言,只要公款数额达到了三万元及以上,便可能会受到刑事诉讼的追究。

然而,若是挪用公款的数目相对较少,犯罪情节较轻微,有明显的后悔之意并且无再犯的可能性,同时也没有表明其宣告缓刑会给所居住社区带来重大的不良影响,那么就有可能被判处为拘役。

另外,当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用于营利性活动或超过三个月仍未归还时,无论公款数额大小,都应当予以追诉。

在此过程中,如若存在从轻、减轻处罚的情节,例如自首立功等,也有可能被判处为拘役。

总的来说,具体的量刑需要全面考虑各种相关因素后才能最终确定。

挪用公款罪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擅自挪用公有财产为个人所用。需证明其非法占有意图或三个月内未归还。而侵占罪则指非国家工作人员将委托保管或非法获取的他人财物据为己有,且需实际掌控涉案财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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