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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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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02 · 2572人看过
导读: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代理人的主要有:(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哪些人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代理人

一、哪些人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代理人

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代理人的主要有: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其中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民事诉讼法》第58条

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二、哪些人可以办取保候审

符合享有取保候审资格者包括:罪犯嫌疑人、被告人及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和亲戚,以及辩护律师。当他们分别遭受了刑事强制措施时,辩护律师即可以在其职权范围内,以自己的名义向相关机构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代理人的主要有: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其中近亲属,包括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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