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铺合同到期房东不租怎么办
在房屋租赁合同期限届满之际,尽管业主持有否决出租的权益,然而,租赁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均应恪守各自在合同中的约定,以承担相应的责任并享有相应的权利。但在特定情况下,若业主决定将该物业再次出租,则原承租者拥有在同等条件之下的优先购买权或者优先租用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零五条租赁期限不得超过二十年。超过二十年的,超过部分无效。租赁期限届满,当事人可以续订租赁合同;但是,约定的租赁期限自续订之日起不得超过二十年。
二、商铺合同未解除搬走了怎么办
在商铺租赁合同尚未到期之际,若承租方决定迁移离去并停止支付租金,则出租者有权解除本租赁协议并拒绝返还预先收取的押金。除此之外,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如出租方发现承租方无法举出正当理由而未能按时足额支付租金,出租方可向承租方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在合理期限内予以补缴;若承租方逾期仍未履行支付义务,出租方有权依法解除本租赁协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在房屋租赁协议期限届满之际,虽然房东享有拒绝续租的权力,但在此种情形下,合同双方仍然需要严格履行各自在合同中所承担的义务和享有的权利。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倘若房东决定将该物业再次出租,那么原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权优先购买或者继续租用此房产。因此,双方都应当严格遵循合同条款,以确保自身合法权益得以充分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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