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新房子质量不好怎么办
当业主确认所购置之商品住宅出现施工质量瑕疵之际,应于开发商承诺的质量保修期内尽快向其提起维护权益之诉求。
尤需强调的是,若业主未在应有的时间范围内积极行使其权益,导致失却保修期限保护,那么这样的情况将得不到法律的支持与保障。
对于超过保修期限且需要修理之房屋,应当依据房产所有权的归属来判定相应的维护责任。
如遇个别业主的私有部位发生问题,业主有权自行挑选合适的维修队伍或请求物业管理公司提供特定的服务项目以进行维修,但所需费用将由业主个人承担。
倘若发生在房屋的公共区域或者公用设施、设备上的问题,仍然可以要求物业管理公司进行处理,然而相关费用应当由相关利益方按照各自享有所有权的比例分摊承担。
如面临公共区域或公共设施、设备需要大规模地修复、修缮、更新、升级改造等情况,必须经过业主大会合法通过后,才能够启动物业维修专用资金予以执行和操作。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四十一条
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保修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的,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保修义务,并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二、新房存在质量问题怎么办
可以找开发商处理的。
如果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购房者可请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
如果房屋质量问题未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的,开发商应承担修复责任,如果开发商拒绝修复或在合理期限内拖延修复的,购房者可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复,修复费用及修复期间造成其他损失的,应由开发商承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令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三条
因房子质量问题严峻影响正常寓居运用,买受人恳求解除合同和补偿丢失的,应予支撑。
交付运用的房子存在质量问题,在保修期内,出卖人应当承当修正职责;
出卖人回绝修正或许在合理期限内延迟修正的,买受人能够自行或许托付他人修正。
修正费用及修正期间形成的其他丢失由出卖人承当。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新房子质量不好怎么办”,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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