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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了首付再领证算共同财产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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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21 · 1628人看过
导读:支付首付款后领取结婚证,若房产仅列一人名,房产属婚前财产,但婚后共同还贷部分视为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协商或法院判决房产归属,登记方需补偿共同还贷部分及增值。若婚前租房婚后买房、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购房或父母全额购房登记双方名下,均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付了首付再领证算共同财产吗

一、付了首付再领证算共同财产

在支付完首期购房款之后才领取结婚证书的情况下,若房产所有权证书仅列明一人姓名,尽管此类房产原本属于一方的婚前个人财产,然而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由夫妇二人共同偿还之贷款部分则被视为夫妻共同财富,若将来发生离婚事宜,可提出对此类资产进行分配。

依据我过现行法律法规所做解释,如有夫妻一方在结婚之前即签署有关不动产的买卖合同,以其个人财产支付首次购房付款,并且在银行申请贷款,此后在婚姻关系中又采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归还贷款,若此种情况下的房地产登记于首笔购房付款方的名下,那么在离婚时,该项不动产将依照双方协商解决的原则处理。

若协商无果,则将由法庭作出判决,按照常规惯例,该项不动产将会被判给房产登记的一方,而剩余未还清的贷款亦将被视为该房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至于夫妇二人间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偿还贷款所支付的款项和此部分资产相应的增值部分,则应由房产登记的一方给予另一方相应的补偿。

下列情况下,上述房产将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在历史上,如果由一方在婚前租赁房屋,并在婚后使用共同财产购买,即使房产在所有权证书上的署名人仅仅是一方,也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其次,无论是在婚前还是婚后,若夫妇二人均有出资购买房屋,而房产的所有权证书上同时列明两人,这无疑是标准的夫妻共同财产;

再者,若夫妇二人在婚后利用共同财产购买房产,无论房地产登记证上列明的是夫妻双方任何一人名下,均属夫妻共同财产;

最后,若在婚后,一方的父母完全负担购房费用,而且房产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我们应当视作父母已经对夫妻双方表达了赠予的意愿,因此,此房产应归属夫妻共同所有;若婚后,一方的父母支付首次购房款,夫妇二人共同偿还贷款,无论该房屋在出资方子女名下抑或是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都应当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其中父母出资的部分可视作父母对夫妻双方的赠予,但除非父母亲明确表明只赠予一方,否则仍须和尚贷的部分财产权益视为二人共同拥有;

此外,还有一些其他情形亦可被认定为夫妻共同财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

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二、付了首付再领证是否算共同财产

付了首付在领证,房产权证上为一方名字的,房产本身为一方个人的婚前财产,但是领证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可以要求对此部分进行分割。

根据我国相关解释规定,夫妻一方在结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由法院判决,一般会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以下情况房子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1、由一方婚前承租、婚后用共同财产购买的房屋,登记在一方名下的,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2、无论婚前还是婚后,双方共同出资买房,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这是典型的夫妻共同财产;

3、婚后夫妻双方用共同财产买房,房屋登记不管在夫妻双方谁名下,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4、结婚后,一方父母出全款买房,登记在夫妻双方名下,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认定为夫妻共有;

5、结婚后,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买房,双方共同还贷,房子无论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还是夫妻双方名下,房子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可以适当多分;

6、结婚前,一方父母出首付款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子登记在出资方子女或双方名下

,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出资部分视为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7、其他可以认定为共同财产的情形。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七十八条

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离婚时该不动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依前款规定不能达成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判决该不动产归登记一方,尚未归还的贷款为不动产登记一方的个人债务。双方婚后共同还贷支付的款项及其相对应财产增值部分,离婚时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原则,由不动产登记一方对另一方进行补偿。

在我们日常生活中,法律是一种无形的约束,它既保护我们的权益,也规范我们的行为。无论是在工作中,还是在生活中,我们都需要充分了解和理解法律,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权益。虽然法律可能看起来复杂和深奥,但是只要我们愿意花时间去学习和理解,就能够掌握它的基本原理和应用。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付了首付再领证算共同财产吗”,每一篇文章都是一次学习和理解法律的机会,我们应该抓住这些机会,不断提高我们的法律素养,以便更好地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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