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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产买卖中介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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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5.20 · 2280人看过
导读: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费用,具体规定如下:交易金额在十万元及以下,中介费按交易总额的2%收取;金额在十万元至一百万元之间(含一百万),则按1%收费;若金额超过一百万元,中介费仅按交易总额的0.5%计算。这些规定确保了中介服务费用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为房产交易双方提供了明确的费用参考。
房产买卖中介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一、房产买卖中介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

关于房地产中介服务费用的相关规定如下:

针对房产交易总金额在人民币十万元(包含十万元)以内的业务,中介服务费用应按照交易总额的百分之二收取;对于房产交易总金额在人民币十万元到一百万元之间(同样包含一百万元在内)的业务,中介服务费用则需根据交易总额的百分之一来收取;而当房产交易总额超过人民币一百万元时,中介服务费用则应仅按照交易总额的千分之五进行计算。

民法典》第九百六十一条

中介合同是中介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九百六十二条

中介人应当就有关订立合同的事项向委托人如实报告。

中介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请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百六十三条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对中介人的报酬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根据中介人的劳务合理确定。

因中介人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而促成合同成立的,由该合同的当事人平均负担中介人的报酬。

中介人促成合同成立的,中介活动的费用,由中介人负担。

二、房产买卖中的定金罚则怎么去适用

所谓定金罚则,其实是定金担保作用的体现。如果交定金的一方违约,那么违约方就无权要回定金;如果是收定金的一方违约,那么违约方就要双倍返还定金。

《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七条

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法律的力量不仅仅在于它的约束力,更在于它的教育和引导作用。它教育我们如何正确地行事,如何尊重他人的权益,如何维护社会的公正和公平。正如本文的标题所提出的问题,“房产买卖中介费收费标准是怎样的”,我们可以从中得到许多有价值的启示和教训。我们应该珍视这些教训,将它们内化为我们的行为准则,以便更好地遵守法律,更好地生活在这个法治社会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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