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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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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5 · 2302人看过
导读:遗产的继承顺序如下:1.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2.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会继承。如果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多个,通常每个人会获得相等的遗产份额。若是对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有疑问的,参考下文。

  一、继承顺序分配比

  遗产的继承顺序如下:

  1.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2.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在继承开始后,首先由第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情况下,第二顺序的继承人才会继承。

  如果第一顺序的继承人有多个,通常每个人会获得相等的遗产份额。

  然而,在实际分配遗产时,也会考虑一些特殊情况:

  1.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可以适当多分。

  2.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在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3.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在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之间可以协商同意不均等地分配遗产。

  这些规定旨在确保遗产分配的公平性和合理性,同时考虑到继承人的实际需要和贡献。在实际操作中,具体的遗产分配比例和方式可能会有所不同,需要根据每个案件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二、遗产继承人顺序怎么分配

  遗产继承人顺序分配如下: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但是也可以通过协商方式,确定分配份额。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三、第一继承人顺序及份额

  均等分配。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特殊情况”主要是指:

  (1)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给予照顾。继承人只有同时具备生活有特殊困难和缺乏劳动能力的情形时,才能在遗产分配时中给予照顾,而且一旦具备了这两个条件就应当给予照顾。

  (2)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不是应该多分,不具有强制性。

  (3)有扶养能力和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该不分或少分,这是继承中权利义务相一致原则的重要体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条: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份额,一般应当均等。

  对生活有特殊困难又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

  对被继承人尽了主要扶养义务或者与被继承人共同生活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可以多分。

  有扶养能力和有扶养条件的继承人,不尽扶养义务的,分配遗产时,应当不分或者少分。

  继承人协商同意的,也可以不均等。针对上述文章中的继承顺序及分配比例问题,如果您还有不清楚需要了解的地方,可以直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和律师进行在线沟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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