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房产纠纷 > 房屋租赁 > 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有什么

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有什么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2 · 1726人看过
导读:当前的社会中,在就业、出行、购物等各种情形时,都是可能会遇到一些法律权益被他人侵害等一系列的法律问题,所以我们应该多学习了解一些法律知识,这样在面对这些法律问题时我们就可以通过法律的方式来维权了。在本文内容中我们对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有什么进行了解答,希望能解答您的问题。
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有什么

一、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有什么

有三种情形不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原则,根据通说观点:

第一是租赁物被国家没收、征收所发生的所有权变动。

第二是先抵押后出租,抵押权已经登记,如果适用买卖不破租赁妨害抵押权实现的。

第三就是房屋在出租前已经被人民法院依法查封的,这时候应该追究出租人的违约责任,按照合同约定的违约金进行赔偿。

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

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二、租房人转租要的手续有什么

租的房子想要转租的,首先应当经过出租人的同意,如果不经出租人同意就转租房子的,出租人可以解除该合同。但是能证明出租人知道转租的事实,但是六个月未作出表示的,视为是同意转租。出租人同意后就可以转租房子了,在转租时应当与第三人协商好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内容然后签订合同即可。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六条

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造成租赁物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民法典》第七百一十八条

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但是在六个月内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出租人同意转租。

三、租赁双方的义务分别有什么

承租人的义务:

1、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方法使用出租房屋;

2、对出租房屋的使用方法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3、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应当按照出租房屋的性质使用。

4、承租人对出租房屋承担保管义务。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出租房屋,因保管不善造成出租房屋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5、承租人能否对出租房屋进行转租应当经出租人同意。

出租人的义务:

1、交付出租房屋的义务,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出租房屋交付承租人占有、使用和受益。

2、出租房屋保持义务,出租人应当保持出租房屋符合约定的用途。

3、出租房屋维修义务,出租人应当履行出租房屋的维修义务,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4、出租房屋权利瑕疵担保义务。

《民法典》第七百零八条

出租人应当按照约定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并在租赁期限内保持租赁物符合约定的用途。

对于买卖不破租赁的例外有什么的问题的答案,上述文章内容中已经作出了详细的解答,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也是需要对相关的法律知识进行了解的,这样才能够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如果您还有其他相关问题可以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咨询律图网专业律师

网站地图

更多#房屋租赁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房屋租赁最新文章

遇到房屋租赁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