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刑事辩护 > 刑事犯罪辩护 > 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区别界限在哪里?

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区别界限在哪里?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9 · 1674人看过
导读:在面对自己的合法权益被侵害的时候,我们就需要运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权益。如果您的合法权益正在遭受侵害,那么可以通过本篇文章了解的法律知识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希望能够对您遇到关于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区别界限在哪里问题带来帮助。
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区别界限在哪里?

犯罪对象不同:一个是假药,一个是劣药。

②犯罪形态不同:生产、销售假药罪行为犯,而生产、销售劣药罪实害犯,即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方构成犯罪。

划清生产、销售假药罪与一般违法行为的界限,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关键是生产、销售假药的行为是否足以产生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结果。实践中对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判断,一般来说应依赖于对假药这种物质和他人使用假药的可能性的事实判断。例如,对假药的成分、性质、效用的医学鉴定以及对他人使用假药的可能性的推断。对于虽属假药,但对人体健康不一定产生严重危害的情况,需进行具体鉴定,若药品本身不危害人体健康的,当然不能认定为构成本罪;若药品本身可能会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当然应认定为生产、销售假药罪。

生产与销售假药罪一定有一个确定的金额认定,也就是当事人如果通过这个手段取得了违法的所得,在5万元之上,或者是当事人通过销售假药,已经有10万元以上的盈利,这种情况就是比较情节严重的生产与销售假药罪。如果是金额超过了50万元,如果是有因为销售假药导致他人的身心健康受到损失的,那么就是情节特别严重,通常会对当事人加重处罚

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希望能够解答您所面临生产、销售假药罪与生产、销售劣药罪的区别界限在哪里的问题。平常我们可以多多学习了解法律知识,这样在面临法律问题需要解决时,我们就能够通过学习到的法律知识来维护自己的权益了。想要了解更多相关的法律问题,点击下方“立即咨询”按钮,为您匹配专业律师在线为您提供帮助。

网站地图

刑事辩护专业问答普法

全部

更多#刑事犯罪辩护相关

加载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