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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房屋买卖能由他人代收定金吗,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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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9.15 · 2237人看过
导读: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民法典房屋买卖能由他人代收定金吗,相关法律规定相关的法律规定。
民法典房屋买卖能由他人代收定金吗,相关法律规定

一、民法典房屋买卖能由他人代收定金

民法典规定,民事主体可以由委托他人代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所以在委托授权的情况下,可以由被委托人代收定金。

二、相关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六十一条【代理适用范围】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依照法律规定、当事人约定或者民事法律行为的性质,应当由本人亲自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不得代理。

第一百六十五条【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授权采用书面形式的,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权限和期限,并由被代理人签名或者盖章。

第五百八十六条【定金担保】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

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

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

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

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第五百八十七条【定金罚则债务人履行债务的,定金应当抵作价款或者收回。

给付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

收受定金的一方不履行债务或者履行债务不符合约定,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民事主体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所以在房屋买卖交易中,当事人委托了代理人收取定金的,可以由受托人代委托人收取定金,收取定金后适用定金罚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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