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知识 > 公司经营 > 经营管理 > 公司申请破产,隐名股东赔偿损失吗?

公司申请破产,隐名股东赔偿损失吗?

跳过文章,直接获取专业解读?
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3.02 · 3674人看过
导读:公司已经申请破产了,隐名股东是需要承担赔偿损失的,隐名股东是相对于显明股东来说的,是公司的实际投资人,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要按照其认缴的出资范围,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申请破产,隐名股东赔偿损失吗?

一、公司申请破产,隐名股东赔偿损失吗?

隐名股东需要赔偿损失,隐名股东也叫实际投资人,是指依据书面或口头协议委托他人代其持有股权者。与隐名股东对应者,通常被称为显名股东。在公司成立的情况下,隐名股东作为公司实际股东,应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即与显名股东一起对公司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

公司股东知道隐名股东与显名股东之间有明确的协议,规定实际股东为隐名股东,且隐名股东已实际以股东身份行使权利,应确认其股东资格,保护其应有的股东权益,对内承担法定股东责任。隐名股东与第三人之间,作为公司实际股东的隐名股东,需要在显名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二、公司破产股东、法人会坐牢吗?

公司申请破产,股东、法人不要坐牢。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单独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公司倒闭的,应当依法进入清算程序,公司资不抵债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实施的行为触犯单位犯罪的,对法人判处罚金

公司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无力继续经营,由法院宣告停止营业,进行债权债务清理的状态。《公司法》规定,依法宣告破产的公司,由法院依照有关法律,组织股东、有关机构及有关专业人员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破产清算

三、公司的隐名股东有什么特征?

隐名股东的特征:

1、隐名股东实际出资认购公司股份,显名股东并未认购公司股份或未全部认购公司股份。也即实际的出资认购人是隐名股东,而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或其他工商登记材料记载的投资人却为显名股东。

2、显名股东系以自己的名义向公司投资,而隐名股东是以他人名义向公司投资。

3、隐名股东的股东权利不能对抗第三人。《公司法》三十三条第三款: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构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4、无论隐名股东还是显名股东对公司债务均只承担有限责任。

5、隐名股东承担公司的盈亏风险,与“名为投资,实为借贷”的法律关系不同。

公司破产之后,隐名股东要承担连带责任,公司的法人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单独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因此公司破产之后,法人不需要坐牢。公司资不抵债,需要进入破产清算环节,由有关机构及专业人员组成清算组。

网站地图
延伸阅读:

更多#经营管理相关

加载更多
更多

经营管理最新文章

遇到经营管理问题?
律图专业律师 处理更可靠
快速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