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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东不维修导致高空坠物责任在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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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律图小编整理 · 2024.02.21 · 1889人看过
导读:房东不维修导致出现了高空坠物责任在房东也在他的使用人。如果是出现了高空坠物,导致了他人的财产或者是人身安全受到了损害,那么房东肯定是有责任的,因为他不维修,但是租房子的人,如果不能够证明在这次高空坠物中他没有责任,那么也是会认定他有责任的。
房东不维修导致高空坠物责任在谁?

房东不维修,导致高空坠物责任在房屋的所有人和使用人以及管理人身上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因此,若房东可以证明自己对于该高空坠物无任何管理或是维护的责任,则可以不对受害方负担任何责任。但是房东不得对抗受害方的清偿请求,就是如果被砸的人向房东索取医疗费,房东仍需赔付,之后再向租客和小区物业进行追偿。

我国《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或者其它设施以及建筑物上的搁置物、悬挂物发生倒塌、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的,它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

可见,此规定适用的条件是致害人明确的情况下,由建筑物的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对高空坠物致人损害,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若所有人或者管理人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如台风、地震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所造成的损害,则其可以此作为免责的事由,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另外,业主对建筑物内的住宅、经营性用房等专有部分享有所有权,对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共有和共同管理的权利。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的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业主对建筑物专有部分以外的共有部分,享有权利,承担义务;不得以放弃权利不履行义务。可见,权利义务是不可分割的。

因此,如果是一个房子由于没有维修,导致出现了高空坠物砸伤他人,或者是给他人的人身安全与财产安全带出了损失这种情况,如果当事人他不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那么他肯定是要承担责任的,但如果这个高空坠物是由于房东不维修导致的,那房东肯定也是要承担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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