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交了自离申请走了,我书面写了交接,工作中受到阻碍,老板经常骂人,从来没有选择自离形式,我做行政的?
[律师回复] 从法律角度分析,您的情况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首先,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您虽然提交了书面交接和自离申请,但自离不是法律概念,建议还是要走正规离职程序。其次,即便老板经常骂人,您也应当注意保留相关证据(如录音、聊天记录等),这对后续可能发生的劳动争议很重要。建议您:
1. 尽快与公司联系,说明情况并完成正规离职手续
2. 如果公司要求交接工作,建议配合完成,避免被追责
3. 保留好离职申请、交接记录等书面证据如果公司拒绝办理离职手续或克扣工资,您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话,可以进一步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