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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前发工资吗

时间:2024.05.08 标签: 劳动纠纷 工资福利 阅读:926人
律师解析:
年底是否能够准时领取到当月的薪酬呢?这主要还是要依据贵司的规章制度以及您与所在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来进行确定的。在一般的情况下,为了更趋于方便和确保财务安全,春节前的工资通常会被提前发放。原因在于在这个特殊的时间点上,各个大型银行可能会按照国家标准安排适当的假期,同时由于过年期间各种消费需求也相对较为旺盛,预先将薪酬发放至员工手中可为生活提供便利。此外,提前发放工资对公司自身的运转也是有所助益的。至于具体确认薪酬发放的确切日期,则应当参照您与公司之间的劳务合同以及双方所达成的共识来衡量。例如,如果你们的劳动合同明确规定了薪酬发放的时间为每月的5号,而恰巧春节的日期又在当月的10号,那么在此种情况下,贵公司就理应对员工在5号之前发放工资。相反,如果您的劳动合同所规定的薪酬发放日期为每月的10号,然而春节却在5号这天,那么您的雇主便只需要在10号前向您支付相应的薪酬。另外,值得一提的是,依循着《上海市企业工资支付办法》的条例,若遇到法定的长假或者休息日,无论采取何种方式发放工资(无论是通过银行转账还是直接领取现金),都不能拖延支付酬劳的时间。因此,如果您恰好在节假日期间的那个发薪日这一天上班,那么您的雇主便有义务提前向您发放薪酬。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劳动合同的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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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艳律师

广东维庭律师事务所

孟艳律师,广东维庭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从事法律职业18年,在刑民交叉、合同纠纷、民间借贷、婚姻家事等领域拥有丰富的实践经验。 孟艳律师具备国务院国资委授予的国有企业法律顾问职业岗位等级资格,2005年起在大型国有企业做专职法律顾问,在融资担保、国企法律风险防范、企业法律纠纷化解领域具备丰富的实践经验。2014年辞去国企专职法律顾问,转而从事执业律师工作,曾任多家副省级国有企业、中小型私营企业常年法律顾问,同时任某市热力集团有限公司、昆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分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支行、某市国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12家法人的企业法律顾问。孟艳律师具备8年刑事案件专业经验,任大庆市刑事辩护专业委员会委员、大庆市司法局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库成员、深圳市律师协会企业法律顾问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广东省律师协会未成年人保护法律专业委员会委员。 孟艳律师对待委托人始终悉心竭力、勤勉尽责,具备优秀的法律职业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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