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立业主委员会的条件:1、入住率达到50%以上的;2、首批物业交付满2年,并且入住率超过30%的;3、首批物业交付满3年的。业主委员会由业主大会选举产生,业主委员会成员应......
一户一表的住房在住房所在地的电业公司办理过户。需要带房产证原件、复印件,房产拥有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更名后下次交电费时在电业公司缴纳一次电费(单子上有你的名字),带着......
四川国柱律师事务所
刘双,专职律师,2018年担任温江区某社区法律顾问被司法局评为先进个人;2021年荣获成都市司法局成都市法律援助先进个人称号;2020年5月至2022年5月担任成都市某区人民法院特邀调解员。执业期间主持调解和代理大量的民商事法律诉讼案件及非诉案件,包括建工合同纠纷、债权债务纠纷、股权纠纷、企业法律顾问等。刘律师为各单位提供专题法律知识培训。 刘双律师始终秉承:案件有难易之分,但绝无大小之分。对于每一-件案件,以责任心、专业水平和热情,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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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公司按法规可预先收取物业费,但需业主同意并符合地方规章。双方协商达成共识且符合规定即合规,有政府批准文件亦可。我国《价格法》允许预收,但各地物价局对预收月份规定可能不同。南京等地规定,一次性预收不超六个月。无政府批准或违反业主意愿提前收费,业主可拒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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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违法取决于物业服务的具体情况。物业若未尽责,业主可拒付相关费用。业主应保留证据,仅支付缺失服务费用。在特定情况下,业主无需支付物业费:如开发商未及时通知收楼、未签正式合同、不合理能源费用、低质服务、擅自提价、房屋质量问题及未经同意的服务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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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业主在住宅区跌倒,物业公司是否担责,需视情况而定。若因业主个人疏忽,如忽视台阶或湿滑路面,责任自负。但若是物业设施瑕疵,如地面材料防滑不足或积水未及时清理,物业公司应担责。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物业公司未履行安全保障义务,致业主受损,须承担侵权责任。若因第三方行为或业主自身过失,责任归属需综合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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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未经小区业主同意,擅自在城镇公共道路及公共场所摆设摊位属违规行为,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等法规,将受到责令停止、清理、拆除及罚款等处罚。其次,在小区业主共有场地摆设摊位,虽不违法,但须经全体业主同意,否则业主和物业公司有权要求其撤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