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关于
数罪并罚能否适用
缓刑,
刑法理论和实践中存在较大的争议。否定论认为数罪并罚适用缓刑不符合
刑罚的立法意图,违背了罚当其罪的原则,且为有关司法解释所否定。肯定论坚持以
缓刑适用的法定条件作为判断数罪并罚时能否适用缓刑的唯一标准。为实现缓刑价值和刑罚目的,可以适用缓刑。但是就法条的规定而言,数罪并罚是可以适用缓刑的。
2、根据《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
拘役、三年以下
有期徒刑的
犯罪分子,根据犯罪分子的
犯罪情节和悔罪表现,适用缓刑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可以宣告缓刑。
3、同时刑法第七十四条规定,对于
累犯不适用缓刑。所以如果数罪并罚最后判处的刑罚符合相应条件的,且满足适用缓刑的实质条件,也是有可能适用缓刑的。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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