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方南律师事务所
张振龙律师 毕业于天津师范大学,法律硕士。毕业后从事知识产权法律服务工作7年。精通知识产权领域商标业务,以驰名商标、国际商标为主。本科英语专业,专业八级水平,历经十几年长期不间断的学习积累,英文功底扎实,熟练应对英文工作环境、处理国际间英文法律及其他工作文书。 律师格言:你相信什么,就会发生什么。 专业领域:商标律师、涉外律师、刑事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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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行为人在对相关法律规定毫不知晓的情形之下,误触或涉嫌侵犯了他人的外观设计专利权,倘若该行为人能够做到即时止损并在后续行为中避免再犯,且未给社会公共利益或他人合法权益带来任何损害,则此类侵权方将无需为此承担相应的法定义务与法律责任。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侵犯专利权,若能提供正规进货渠道证明其合法性,则无需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对于此类情况,赔偿方案可先尝试友好协商;若协商无果,受害方可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将根据实际经济损失和侵权者不当收益确定赔偿金额。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销售侵权专利产品的行为不承担赔偿责任,只要能证明专利产品的来源是合法的,并且当事人并不知道这件产品涉嫌专利权侵权就可以不承担民事赔偿责任,但必须要停止销售行为,要消除给被侵权方造成的不利影响。

侵犯外观专利权的处罚,取决于侵权造成的后果,在不构成犯罪的情况下,一般就是由专利主管部门没收违法所得,根据违法所得处三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罚款,标准是5万元以下,但侵犯外观专利权后果严重的,是要追究刑事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