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针对故意损毁他人财产-$700$元的违法行为,警方并不会启动立案程序。而对于故意破坏财物案件,其数额要求在人民币五千元及以上方可被认定为应予立案追诉的犯罪行为,或在特定情况下如涉及三次以上的公私财物被毁、或逾越三人以上集体参与对公私财物的破坏等情形同样需要启动立案程序。

视具体情况而定。如果符合以下条件,是可以被逮捕拘留的:(一)可能实施新的犯罪的;(二)有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证人作证或者串供的。拘留,是指扣留,拘禁。

故意毁坏财物罪的嫌疑人不一定被拘留,刑法规定根据情节轻重,可能处以三年以下至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涉及五千元以上损失、多次犯罪、聚众等情形会立案追诉。受害人报案后,公安经认定可立案侦查。此罪侵犯公私财物所有权,立案标准有明确规定。

故意损坏他人物品是否留案底,视具体事件和违法行为性质而定。若损坏财物价值较低,通常仅处行政拘留,不等同于案底,但公安系统有记录。若损失达到一定数额,如五千元以上,可能立案为刑事案件,产生刑事犯罪案底。因此,是否留案底取决于违法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

依据相关法律,故意损害财物在五百元至五千元间,通常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以五日至十日行政拘留。若情节严重,如损失超过五千元、多次损毁或聚众公开损坏财物等,则按《刑法》中破坏财物罪处罚。其他恶劣情节也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