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区分
债务性质,
夫妻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承担,像为家庭日常开销所欠债务就属此类。
2.
调解离婚时,会协商确定
共同债务分担,有约定按约定比例,没约定则平均分担。
3.若一方承担债务后发现不属于共同债务,可凭
证据起诉让另一方返还。
4.
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
个人债务向其配偶
主张权利,法院一般不支持,除非能证明用于婚后家庭生活。
明确
债务承担可避免
纠纷,各方要按协议履行。
案情回顾:小朱和小丽经
法院调解离婚。在调解过程中,对于债务承担问题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夫妻关系
存续期间为家庭日常开销所借的债务属于共同债务,应共同承担;小丽则称部分债务是小朱个人挥霍所欠,不应共同承担。经协商,双方约定共同债务按6:4的比例由小朱和小丽分担。后来小朱承担债务后,发现部分债务并非用于家庭生活,认为不应算共同债务,要求小丽返还其多承担部分,小丽拒绝。
案情分析:1、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共同债务需双方共同承担,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一般属于共同债务。本案中双方对共同债务的认定存在分歧,法院调解时按约定比例分担共同债务是符合规定的。
2、若一方承担债务后发现该债务不属于共同债务,可依据相关证据
向法院起诉要求另一方返还已承担部分。小朱发现部分债务非共同债务,有权要求小丽返还多承担部分。
3、对于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个人债务向
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若无法证明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法院不予支持。本案未涉及此类情况,但体现了债务认定的不同规则。各方应按调解协议履行债务承担责任,以避免后续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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