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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婚在何种情形下公诉会无效

时间:2025.10.24 标签: 刑事辩护 刑事自诉 阅读:1125人
律师解析:
1.追诉时效已过。
按规定,法定最高刑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经过五年不再追诉。
重婚罪最高判两年,若犯罪行为五年后才被发现,公诉可能因时效问题无效。
2.证据不充分。
公诉机关不能拿出足够证据,证明犯罪者有重婚行为,法院可能判其无罪,导致公诉失败。
3.不符犯罪要件。
重婚需主观故意,若有人受胁迫、欺骗形成类似婚姻关系,无主观故意,不构成犯罪,公诉也会无效。

案情回顾:

小朱与小丽是合法夫妻。后来小朱在未与小丽离婚的情况下,和小静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小丽发现后向公诉机关举报小朱重婚。但在公诉过程中,小朱称自己与小静共同生活已超过五年,认为已过追诉时效;公诉机关也面临证据难题,难以充分证明小朱与小静是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同时小朱还辩解是受小静欺骗才与其共同生活,自己并无重婚故意。

案情分析:

1、关于追诉时效,《刑法》规定法定最高刑为不满五年有期徒刑的,经过五年不再追诉,重婚罪法定最高刑为二年有期徒刑,若小朱犯罪行为确已超过五年才被发现,公诉可能因已过追诉时效而无效。
2、若公诉机关无法提供充分证据证明小朱有重婚行为,比如不能证明其有配偶而与他人结婚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事实,法院可能因证据不足判决被告人无罪,致使公诉无效。
3、重婚罪要求主观上有故意,若小朱确实是受欺骗而与小静形成类似婚姻关系,不具有主观故意,不构成犯罪,公诉也会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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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晓伟律师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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