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立即咨询诈骗案中,从犯涉案二十万以上的,通常比照主犯从轻、减轻或免刑责,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在量刑时,法院会综合考虑从犯的作用、认知悔过、立功表现以及退赃态度等因素。积极退赃和真诚悔罪可能会对量刑产生积极影响。
十万诈骗案中,从犯通常会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其量刑在三到十年有期徒刑之间,并处罚金。具体刑期需综合考虑从犯的作用、自首、立功等情节。由于从犯起到次要或辅助作用,量刑应比主犯轻,甚至可能不罚。
依《刑法》,诈骗公众财物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情节严重,处三到十年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情节特别严重,处十年以上至无期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共同犯罪中从犯应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团伙诈骗20万,从犯责任依其作用、影响力等确定,考虑加重或减轻情节。
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至十万元,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千至一万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五十万元以上属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
法律规定,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至十万元,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三千至一万元,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并处或单处罚金;五十万元以上属数额特别巨大,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