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
北京市华泰律师事务所律师,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朝阳区律协女工委委员,西城区广外街道社区法律顾问,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执业以来,办理案件数百起,诉讼经验丰富,法学功底扎实,逻辑思维敏捷,擅长刑事辩护、合同纠纷、经济纠纷、房产纠纷等,以专业、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客户的信任与好评。 力争做一名有态度、有温度、有深度的专业律师。
立即咨询看具体情况定。夫妻二人持股的有限公司,分割时应为均分股份。一人不愿意持股,将股份作价一半补偿给不愿持股方,将公司变更为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或找到新的股东加入。夫妻都不愿意继续经营的,可以对公司资产进行拍卖或清算,夫妻分割清算后的资产,并注销公司。
离婚时的股权问题需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处理。夫妻双方共同持股时,协商或请评估机构确定股权价值作为裁决依据。若公司仅夫妻运营,应遵循《公司法》规定;如双方都不愿继续经营,公司需清算并公平分割剩余资产;一方退出运营,可出让股份获经济补偿;如股权由第三人代持,需确认为共同财产并经协商或法律裁决。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置和分配仅限于双方,不包括子女。子女并非夫妻共有财产的法定所有者,不具备法律意义上的权利去分配这些财产。在法律程序中,他们的权益主要体现在可能的抚养费或财产分割中的考虑,但具体分配决策由父母决定。
股权作为夫妻共同财产时,处理方式多样:一是经协商一致,配偶可转让出资份额成为股东,需其他股东同意且放弃优先购买权;二是协商转让但遭反对,法院可分割财产收益;三是股东既不同意转让也不愿购买,配偶默认成为股东。
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离婚时公司股权能分割吗的问题,希望本篇文章的内容能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