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议期限是多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所明确规定,对于相关具体行政行为发起行政复议的法定时效为自知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时起计算,且应在六十日内提请行政复议机关处理。然而,需注意的是,交通事故认定并不被视为行政行为,因此也就无法向行政复议部门提出复议请求。
关于交通责任认定书的复议期限是多长时间交通事故责任认定的复议期,应在当事人知晓该项特定行政行为后的六十个自然日之内进行。若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合理原因而导致法定申请期限被延误,则申请期限在相关障碍得到解决之后方可重新开始计算。
行政复议一般三十日内出结果,我国法律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不能申请复议。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行政复议法》第九条对提出行政复议的期限作了明确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