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协商解决:
分包方主动和总包方沟通,确定付款时间和方式,争取让其支付
工程款,同时保留好沟通记录。
2.书面
催款:
协商没用时,发出催款函,写明工程款数额、支付时间和不支付的后果,用邮政快递等可留痕方式送达。
3.法律途径:
催款还无效,就准备好分包合同、验收记录等
证据,
向法院起诉或按合同约定
申请仲裁,要求总包方付款并
赔偿逾期利息损失。
案情回顾:小朱所在的分包方与小胡所在的总包方签订了
工程分包合同。工程完工并验收后,总包方一直未支付工程款。分包方小朱先与总包方小胡进行友好协商,明确提出付款时间和方式,但协商无果。随后小朱以书面催款函通过邮政快递送达小胡,明确告知工程款金额、应支付时间及未支付后果,然而催款依旧无效。小朱不知该如何继续维权。
案情分析:1、在本案中,分包方小朱已经按照合理步骤进行了维权。先是友好协商并保留沟通记录,接着书面催款且通过可留痕方式送达,在这两步都无效的情况下,可考虑法律途径。
2、小朱可以准备好相关证据,如分包合同、工程验收记录、工程量清单、往来函件等,向有
管辖权的法院提
起诉讼。若合同中有
仲裁条款,也可向约定的仲裁机构申请仲裁,通过法律程序要求总包方小胡支付工程款及逾期利息等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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