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咨询该律师员工请求恢复劳动关系需符合特定条件,法律才认可。员工要是被无理解雇,且没有重大过失,还想留在原单位,这种诉求是合法合理的。但要是原职位已经被别人替代了,或者单位情况变了,实在没法再用这名员工,那这种请求通常不会得到支持。
劳动仲裁的裁决结果能否撤销的法律依据是什么撤销劳动仲裁裁决的法定情由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形:法律适用出现错误、裁决机关无管辖权、审理过程中违反了相应的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提供虚假或伪造的关键性证据、故意隐匿重要证据,以及出现其他严重违规行为等。在这些情况下,劳动仲裁裁决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当事人有权向上一级审机构提起诉讼,请求撤销原有的劳动仲裁裁决。
抱歉,您的想法并不符合法律规定。在完成仲裁以及初审全部流程后,全案以确认劳动关系已经解除为前提,方有可能获得赔付金的支持。因此,您与雇主之间的劳动关系已然可以被确认为已解除,至于确切的终止日期则需参照相关的判决书或裁决书。初审判决书若在 15 天内双方均未提出上诉,便可视为生效。在此之后,如果您打算重新申请劳动仲裁以恢复劳动合同,这种行为显然构成了一事不再理,严重违背了民事诉讼程序的基本原则。
劳动仲裁乃是舒解劳动争议的重要手段之一。当有关方面提出劳动仲裁请求之后,若被申诉人未能有效联络以接收相关文件,则劳动仲裁机关将采取公示的办法以派发相关仲裁文书。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之相关规定,自被申诉人接收到仲裁申请书副本之日起,应于十天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交答辩书,若逾期未提交答辩书亦无碍仲裁流程之推进。
在处理解除劳动关系时,离职日期的确定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1.用人单位宣告解约或劳动者收到解雇通告,离职日期以这两个时间中的较晚者为准。2.协商解除劳动关系,离职日期以双方协议的日期为准。3.劳动者因违规被解聘,离职日期以用人单位宣布并送达解聘决定的日期为准。这些规定旨在明确离职日期的计算方式,以便双方妥善处理劳动关系的解除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