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合伙做生意赔钱还不上钱,若属合伙关系,
合伙人对
债务负
连带责任。
企业财产不够还债时,各合伙人要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
债权人能要求任一合伙人还全部债,该合伙人之后可向其他合伙人追偿其应担份额。
2.若合作经营约定按比例分担亏损,按约定处理。
一方没钱还,其他方可协商制定还款计划。
协商不成,可依协议合同
起诉,
胜诉后对方不履行,可
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
案情回顾:小朱、小胡和小许共同做生意,后生意失败赔钱无法还钱。小朱认为三人是合伙关系,自己不应承担全部债务;小胡和小许则觉得应按之前约定的比例分担亏损,小朱应承担他那部分亏损的还款责任,小朱拒绝按比例还款,双方产生争议,小胡和小许打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案情分析:1、若三人属于合伙关系,依据法律合伙人对
合伙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当亏损产生的债务
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时,各合伙人要承担无限连带清偿责任。小胡和小许作为债权人可要求小朱偿还全部债务,小朱偿还后可向小胡和小许追偿他们应承担份额。
2、若属于合作经营且约定按比例分担亏损,应按约定处理。小胡和小许可先与小朱协商制定还款计划,协商不成可依据相关合同
向法院起诉,要求小朱履行还款义务。获得胜诉判决后,若小朱仍不履行,可申请强制执行其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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