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
何琪瑞律师,北京市盈科(西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研究生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医学部,曾先后供职于国内大型央企、民营企业,任职管理职位,有着丰富的诉讼和非诉办案经验,善于从细节入手全盘分析问题,从实践的角度全面了解法律实务。专长领域为医疗纠纷、建设工程业务、公司业务、合同纠纷、人损纠纷等方面。其为人谦逊热诚,思维缜密,逻辑严谨,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对于业务的追求更是精益求精、追求卓越!何琪瑞律师思维敏捷、作风果敢,善于从复杂的案件中找到突破点和抓手,有着很强的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何律师带领团队成功代理多起疑难复杂民商事案件,深得当事人的信赖,在业界积累了良好口碑,力求为客户解决争议、创造价值!
立即咨询关于医疗事故赔偿的诉讼时效时长关于医疗事故赔偿纠纷之诉的法定时效为三年。该时效期间从权利人知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遭受损害及加害人身份之日起开始计算。为了成功地通过法律途径追偿医疗事故损害赔偿,各方需在三年内启动诉讼程序。起诉时,申请人必须提交书面的起诉状,同时提供相应份数的起诉书副本。
关于医疗事故诉讼时限,我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规定,自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为期三年。但若损害发生在起诉前二十年内,法院不予保护;如有特殊情况,权利人可申请延长。
医疗事故诉讼时效是三年,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医疗事故诉讼时效为三年,法律规定公民的民事权益诉讼需在三年内提出,特殊情况遵照特别规定。一般计算自受害知晓损害和责任方之时。超过二十年的,除非权利人申请,法院将不再保护;但可酌情延期。
医疗事故的赔偿年限为三年,自当事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益受损之日起计算,包括误工、陪护、医疗、餐补及精神补偿等费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诉讼时效为三年,但自权利受损超过二十年则不受法律保护,除非有特定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