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
现为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权益合伙人,盈科刑民交叉法律事务部北京分中心主任,盈科北京经济犯罪法律事务部执行主任,“北京刑事辩护律师网”团队主任,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 曾受聘担任中国政法大学研究生院模拟法庭专家评委、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客座法律讲师。 担任中央电视台《我是大律师》栏目首批嘉宾律师。
立即咨询在涉及到诈骗罪行且已完成退赃事项后,案件仍有可能适用缓刑制裁。实际上,缓刑的施行需要符合两个首要条件:首先,适用缓刑的主体必须是被判定为拘役或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其次,犯罪分子需具有深刻的悔过之意并能够证明其在缓刑期间不会再次对社会构成威胁,即法院坚信该罪犯即便不进入狱中服刑,亦不会对社会造成进一步的危害。这两大条件缺一不可。
对于诈骗金额达16万元的案件,根据法律,这已构成诈骗金额巨大,应判处三到十年有期徒刑及罚金。若犯罪者在审理中积极退赃并真诚悔罪,法院可能减轻基准刑罚的30%左右。若符合缓刑条件,法院可能判决缓刑。但具体判决需法院全面审查和公正裁决后确定。
诈骗金额达16万元,全额退赃能否获缓刑需视情况而定。通常,缓刑适用于被判处拘役或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罪犯,且需真心悔改、无再犯风险。因此,即使全额退赃,仍需符合缓刑条件才可能获得缓刑判决。具体情况需由法院根据案情和法律规定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