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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在哪些情况下可以拍卖

时间:2025.09.03 标签: 债权债务 夫妻债务 阅读:1357人
律师解析:
夫妻共同财产在以下情况可被拍卖:
涉及债务纠纷时,若夫妻一方或双方欠债不还债权人胜诉进入执行阶段,法院会先分割财产,再拍卖债务人部分来偿债。
离婚财产分割执行中,一方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分割义务,另一方可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拍卖财产并按判决分配。
承担赔偿责任时,若一方侵权个人财产不够赔偿,法院可能拍卖共同财产支付赔偿款。

案情回顾:

小朱和小丽是夫妻。小朱在外做生意欠下债务,债权人小胡多次催要无果后向法院起诉,最终胜诉进入执行阶段。法院准备对小朱和小丽的夫妻共同房产进行拍卖以偿还债务,小丽认为该房产是家庭唯一住所,不应被拍卖,双方产生争议。此外,小许因小朱的侵权行为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小朱个人财产不足以赔偿,小许也申请拍卖该房产。同时,小朱和小丽正在进行离婚诉讼,法院已对财产分割作出判决,但小朱拒绝履行分割义务,小丽也申请对房产进行强制执行

案情分析:

1、在涉及债务纠纷中,债权人小胡胜诉后,法院有权对夫妻共同财产进行拍卖以偿还债务,但需先保障小丽的合法权益,对共同财产进行分割,执行属于小朱的部分。
2、对于小许因小朱侵权申请拍卖房产支付赔偿款,当小朱个人财产不足以赔偿时,法院可拍卖夫妻共同财产。
3、在离婚财产分割执行方面,法院对夫妻共同财产分割作出判决后,小朱拒绝履行,小丽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可依法拍卖该共同财产并按判决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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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巍律师

上海兰迪(苏州)律师事务所

刘巍,江苏道金律师事务所主任 。 苏州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苏州市优秀律师 。前检察官 。 江苏省律师协会参政议政工作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人民政府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 姑苏区律师协会理事; 苏州律师协会刑事专业委员会副主任 苏州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委员 苏州市律师协会执业人员实习考核面试考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特邀调解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成员; 姑苏区人民法院矛盾多元化解民商事纠纷中立评估员; 姑苏区律师协会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律师辩护代理工作业务委员。 学术荣誉: 1.《宋某故意伤害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形下的刑事责任认定》被江苏省律师协会评为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优秀案例三等奖。 2.2006年5月在《法制与社会》中发表《浅论缔约过失责任》 3.2016年11月在《江苏省律师刑事辩护案例精选》中发表《宋某故意伤害案多因一果情况下的刑事责任认定》 4.企业刑事合规与风险防控全流程副主编 5.2022年15期5月下在《科学与生活》中发表涉案中小微企业合规有效标准之初探 部分案例: 唐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张某某危险驾驶罪刑事案件; 颜某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孙某走私、贩卖、运输、制造毒品罪刑事案件; 洪某故意伤害罪刑事案件; 陈某骗取出境证件罪刑事案件; 孙某、杨某妨害信用卡管理罪刑事案件; 李某盗窃罪刑事案件; 杨某受贿罪刑事案件; 韩某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职务侵占罪刑事案件; 焦某非法拘禁罪刑事案件; 蔡某某强奸一审刑事案件; 吕某犯抢夺罪刑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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