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后购房如何才能归属于个人财产在婚后购置房产时,为了确保房产成为个人资产,您可以采用以下策略:首先,当事人可以利用自己的个人财产来支付购房款项;其次,除非有明确的书面约定,否则按照法律规定,上述由个人资金购得的房产将被视为个人财产。另一方面,若当事人是以夫妻双方共有的财产进行购房,他们可以采取签订书面协议的方式,明确约定所购房屋仅归属其中一人所有。
夫妻在婚后所购置的房产,即便产权登记仅登记于一方名下,也应视为夫妻共有的财产。若此前提下,夫妻双方并未就房产所有权的归属做出明示约定,那么在房产证上仅出现其中一人姓名的情况下,同样应当视作该房产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当面临离婚状况时,任何一方希望获得单处房屋所有权的,可由房地产估值机构评判该房产价值,依照比例对另一方进行相应的财产分割处理。
在婚姻期间,夫妇共同购买的保险理财如离婚且仍在有效期内,现金价值分配遵循共有原则。意外或人寿保险赔偿金一般视作个人财产,除非另有约定。长寿保险金视同共同财产,除非特别协议。《民法典》规定,工资、奖金、经营收益、知识产权收益、住房补贴等婚后所得均为夫妻共有,遗产或赠与明确给个人的财产除外。一方投资收益也按共同财产处理。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的房产一般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婚后购置的房产若仅由一方个人财产支付,双方可签署协议并在房产证上明确记录,确认该房产为个人财产,以避免未来归属争议。
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子,夫妻双方没有明确约定的,房产证上只写其中一个人的名字,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二)生产、经营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