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
起诉高利贷追回利息,适用三年一般
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及义务人时起算。
比如支付高额利息后发现不合理,从发现当天起算三年。
2.若权利受损超二十年,法院不再保护,但特殊情况可依申请延长。
3.时效内,权利人提出履行请求、义务人同意履行等,
诉讼时效中断,中断起重新计算。
案情回顾:小许因资金周转找小朱借款,双方约定高额利息,小许按此约定支付利息一段时间后,发现利息高得不合理。小许认为自己权益受损,而小朱觉得当初约定好的利息就该按此支付,双方产生争议。小许想通过
起诉追回多付利息,但不清楚是否
已过诉讼时效。
案情分析:1、起诉高利贷追回利息适用三年的一般诉讼时效,从权利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权利受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算,即小许发现不合理利息的当日开始计算。若自权利受损之日起超二十年,法院不予保护,如有特殊情况,法院可依申请延长。
2、若在时效期间内,小许向小朱提出履行请求,或小朱同意履行义务,诉讼时效会中断,中断后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版权声明:本平台对图文内容模式享有独家版权,未经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转载。
投诉/举报
免责声明:以上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若内容有误或侵权,请通过右侧【投诉/举报】联系我们更正或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