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解析:
1.拒签
传票一般会被当作已送达。
按照法律规定,若
当事人或其同住成年
家属拒收
诉讼文书,送达人可邀请基层组织或单位代表见证,记录拒收情况后留下文书;
也能通过拍照、录像记录送达过程,就算送达。
2.即便拒签传票,只要程序合法,就会认定已送达。
因此,不要妄图以拒签逃避诉讼,否则可能面临
缺席判决等不利结果。
案情回顾:小朱因
合同纠纷被小何
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向小朱送达传票,通知其参加诉讼,但小朱为逃避诉讼,拒绝签收传票。送达人邀请了小朱所在社区的代表到场,说明情况后,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社区代表签名,把传票留在了小朱的住所。小朱认为自己没签收传票,诉讼就与自己无关。
案情分析: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事诉讼法》规定,受送达人拒绝接收诉讼文书时,送达人可邀请有关基层组织代表到场,在送达回证上记明拒收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
见证人签名,把诉讼文书留在受送达人住所,即视为送达。本案中法院送达传票的程序符合法律规定,即便小朱拒签,传票也视为已送达。
2、当事人不应以拒签传票来逃避诉讼,否则可能面临缺席判决等不利后果。小朱若继续无视诉讼,可能会在后续判决中处于不利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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