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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仲裁委的终局裁决有什么情形

时间:2025.08.08 标签: 劳动纠纷 劳动仲裁 阅读:1235人
律师解析:
劳动仲裁委作出终局裁决主要有两种情形:
一是追索劳动报酬等费用,金额不超当地月最低工资12个月标准的争议。
二是因执行国家劳动标准,在工作时间等方面发生的争议。
劳动者不服终局裁决,可在15日内向法院起诉
用人单位有证据证明裁决有适用法律错误等六种情形之一,可在30日内向中院申请撤销裁决。

案情回顾:

小朱在某公司工作后,与公司就劳动报酬和工作时间问题产生争议。小朱认为公司拖欠其劳动报酬,且工作时间违反国家劳动标准。小朱申请劳动仲裁,仲裁委作出终局裁决,支持了小朱部分请求。公司认为仲裁委适用法律错误,小朱则觉得裁决未完全满足其诉求。

案情分析:

1、本案中若追索劳动报酬金额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或因工作时间问题属于执行国家劳动标准方面的争议,仲裁委作出终局裁决符合《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规定。
2、小朱对终局裁决不服,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公司若有证据证明仲裁委存在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等情形,可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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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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