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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合并怎么赔偿社保

时间:2025.08.06 标签: 劳动纠纷 社保纠纷 阅读:1314人
律师解析:
1.单位合并通常没有社保赔偿问题。
若合同主体变更,新单位需承接原单位权利义务,继续给员工缴社保。
2.员工因单位合并离职,符合法定情况可获经济补偿
补偿按工作年限算,满一年发一个月工资,超六个月不满一年按一年计,不满六个月发半个月工资。
3.有无补偿及补偿标准,取决于单位合并后合同履行和员工离职情况。

案情回顾:

小朱在某单位工作多年。该单位与另一单位合并,合并后新单位表示将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然而小朱担心社保权益受影响,且认为自己工作环境会改变,遂选择离职。小朱要求单位给予社保赔偿及经济补偿,单位则认为合并不涉及社保赔偿,且小朱主动离职不符合经济补偿条件,双方产生争议。

案情分析:

1、单位合并一般不涉及社保赔偿问题,新单位应承继原单位权利和义务,继续为员工缴纳社保。此案例中,新单位表示会继续履行原劳动合同,所以小朱要求社保赔偿缺乏依据。
2、员工因单位合并离职,符合法定情形才可获经济补偿。小朱是主动离职,并非符合法定情形的离职,所以其要求经济补偿也无法律支持。关键应看单位合并后劳动合同履行情况及员工离职具体情形确定补偿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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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培员律师

北京嘉维律师事务所

郭培员律师,办理了大量的刑事辩护、公司经营、劳动工伤、合同事务等纠纷案件,并担任多家公司的法律顾问,其兢兢业业的工作态度、耐心负责的沟通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好评。 郭培员律师思维敏捷,法律专业知识娴熟,办案经验丰富,精通各种法律法规;熟悉各类公文、法律文本的书写;具有较强的表达、沟通能力和判断能力及逻辑分析能力;擅长与人交往,有较好的团队精神。 郭培员律师办案认真,严谨,细致,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深得当事人好评。对当事人来说一个小案子可能就是一生的大案子,用专业、专心的态度服务好每一位委托人是本人服务宗旨。 由于工作时间繁忙,经常出庭、来往看守所等办案机关,不可能时刻盯在网上回复您的问题,如果问题紧急建议直接拨打电话,希望给您满意的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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