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金台律师事务所
袁柏林律师1999年通过全国律师资格考试,2001年开始律师执业,律师执业20年以上,独立办理案件千余件;经济学硕士,房地产经济师;目前担任北京多元调解发展促进会调解员、北京大地建设工程与房地产争议调解中心调解员。 袁柏林律师作为房地产— 建设工程专业律师,具有丰富的投资公司、上市公司、集团公司、中国500强企业工作经历,擅长解决房地产(土地)开发中的土地出让、项目转让、合作开发、地产融资、房地产公司破产、重组等各类纠纷、商品房以及二手房买卖纠纷,各类建设工程纠纷、婚姻继承纠纷、拆迁安置纠纷;擅长公司风险控制、企业合规管控、合约管控、股权转让、企业并购重组、劳动争议等公司法律事务。 执业期间,累计承办民商事诉讼与非诉讼案件逾千件,其中代理上市公司案件近二百件,执业以来,累计担任过数十家大中型国有企业、投资公司、控股公司、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文化、影视传媒、旅游公司常年法律顾问,为所服务的企业累计草拟、审核、修改合同数千份,袁柏林律师执业期间秉承专业、专注、敬业、务实的服务宗旨竭诚为服务对象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赢得了广大当事人的高度认可。
咨询该律师夫妻首套房产的认定标准是:若夫妻名下只有一套房产,则视为首套;若已有房产,无论归属谁,再买都算二套;若夫妻名下均无房产,则所购房为首套。此标准有助于明确购房政策,保障购房者的权益。在实际操作中,购房者需根据自身情况,结合政策规定,合理规划购房计划,确保享受应有的优惠和权益。
夫妻婚前各有一套房,婚后若再购房,需界定税费。二套房界定标准包括: 曾贷款购房且系统可查、曾贷款购房但系统无记录但银行有征信、婚前双方各有一套房贷。因此,即使贷款已还清,婚后共同申请贷款购房仍可能被视为二套或多套,需按相应标准缴纳税费。具体税费政策请咨询当地税务部门。
夫妻若各有一套房子,即便户籍未合并,婚后申请房贷或购房,通常视为第二套房。 无论是贷款还是全额购房,首付款比例和税费都将按二套房计算。 若婚前分别用商贷和公积金购房,婚后共同贷款购房亦算二套房,因银行有信用记录。
算第三套房, 普通自住房,是指以借款人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为单位认定的,所以婚前夫妻名下各自有一套房,婚后再买算第三套房,目前银行对二套房认定是认房又认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