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劳动纠纷专题 > 劳动保障专题 > 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是指

政府劳动保障部门是指

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不能干扰被调查单位的正常生产、工作秩序,应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进行,并出示执行公务的证件。对在调查过程中知悉的有关单位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予以保密,并为提供情况的有关人员保密。


劳动保障部门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时,可以行使下列职权:


(1)根据工作需要,进入有关单位和事故现场;


(2)依法查阅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询问有关人员;


(3)记录、录音、录像和复制与工伤认定有关的资料。劳动保障部门经书面审核后,认为需要进行调查核实,而自己去调查核实又很困难的,如对职工因工外出期间受到的伤害进行调查,可以委托其他统筹地区的劳动保障部门或相关部门进行调查核实。

最新修订:2024-02-29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 说清楚
    完整描述纠纷焦点和具体问题
  • 耐心等
    律师在休息时间解答,请耐心等待
  • 巧咨询
    还有疑问?及时追问律师回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