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诉人就
起诉书指控的
犯罪事实向法庭提供
证据; 2、被告人谈质证意见; 3、
辩护人谈质证意见; !对控诉方的出庭
证人,应注意从以下方面进行质证: (一)证人与案件事实的关系; (二)证人与被告人、
被害人的关系; (三)
证言与其他证据的关系; (四)证言的内容及其来源; (五)证人感知案件事实时的环境、条件和精神状态; (六)证人的感知力、记忆力和表达力; (七)证人作证是否受到外界的干扰或影响; (八)证人的年龄以及生理上、精神上是否有缺陷; (九)证言前后是否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