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拘留和
逮捕的区别有: 1.执行先后不同。刑事拘留在前,逮捕在后。公安机关在
刑事立案侦查阶段,对
犯罪嫌疑人采取刑事拘留、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等
强制措施,随后公安机关才会向检察院申请
批准逮捕。 2.决定机关不同。刑事拘留的决定机关是公安机关;逮捕的决定机关是检察院。 3.
羁押期限不同。刑事拘留最长只能
羁押三十七天,而逮捕后的羁押期最长可以达到三个月。 法律依据: 《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一条 对有
证据证明有
犯罪事实,可能判处
徒刑以上
刑罚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采取取保候审尚不足以防止发生下列社会危险性的,应当予以逮捕: (一)可能实施新的
犯罪的; (二)有危害国家安全、
公共安全或者社会秩序的现实危险的; (三)可能毁灭、伪造证据,干扰
证人作证或者
串供的; (四)可能对
被害人、举报人、控告人实施打击报复的; (五)企图自杀或者逃跑的。 批准或者决定逮捕,应当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涉嫌犯罪的性质、情节,
认罪认罚等情况,作为是否可能发生社会危险性的考虑因素。 对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十年
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或者有证据证明有犯罪事实,可能判处徒刑以上刑罚,曾经
故意犯罪或者身份不明的,应当予以逮捕。 第八十二条规定 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
违反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规定,
情节严重的,可以予以逮捕。 第八十二条 公安机关对于
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
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
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
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