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都享有,但两人在优先次序的比较上应该有所不同。承租人通过房屋的出租和转租,赚取之间的差价而谋取经济利益,他的行为更多的表现为一种经营行为。而次承租人租赁此房的目的是用于自己居住,是出于保障自己生存需要的一种行为。从法律的原则上讲,保障人的生存权是第一位的。
此外,从促进物的利用效能来讲,次承租人是该房屋的实际占有者和使用者,由次承租人享有此房屋的优先购买权,增加了此房屋的利用效率,可以避免浪费无谓的社会成本。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