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若涉及偷盗八万块的犯罪嫌疑人,应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这属于法定从轻情节。
(二)积极揭发他人犯罪行为,查证属实,或者提供重要线索得以侦破其他案件,争取立功表现,以此获得从轻处罚。
(三)主动坦白犯罪事实,积极退还所盗的八万块钱,并真诚向被害人道歉,争取取得其谅解书,法院在量刑时会予以考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犯罪嫌疑人虽不具有前两款规定的自首情节,但是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可以从轻处罚;因其如实供述自己罪行,避免特别严重后果发生的,可以减轻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