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对于一般职务作品,作者应明确自己虽享有著作权,但单位在业务范围内有优先使用权。作品完成两年内,若要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相同方式使用作品,需先征得单位同意。
(二)对于特殊情形的两类职务作品,创作者要清楚自己仅享有署名权,其他著作权归法人或非法人组织,可关注是否获得单位奖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十八条规定,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