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犯再次
犯罪的案件办理存在诸多问题。其一,
证据收集存在难处,鉴于罪犯处于监管环境中,证据容易被破坏或藏匿。其二,
管辖权的界定有时较为繁琐,特别是跨地区或不同监管场所的案件,容易出现互相推脱的情况。其三,审讯过程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不然所获取的证据可能不被认可,对案件审理产生影响。其四,与原犯罪案件的衔接也可能出现状况,像对罪犯的
个人信息、
犯罪记录等的核对,若出现错误可能致使司法资源被浪费。最后,罪犯再次犯罪后的心理状态比较特殊,可能会影响其如实供述,进而增加案件办理的难度。总之,这类案件的办理需要对各个环节予以高度重视,以确保司法的公正与效率。